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森工系统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摘要] 牡丹江、松花江、合江林管局及所属林业局(厂、公司),带岭林业局: 为了贯彻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劳社部发[2004]22号)、《黑龙江省农民工工资保障规定》(省政府令2004年第3号)和《黑龙江省建筑年域农民工工资保障管理办法》(黑劳社发[20041114号),加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规范建筑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现将《黑龙江省森工系统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日期] 2005-02-03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工资;农民工;保障金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