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落实生产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和切实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
[摘要] 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落实 生产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和切实加强安全生产 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区)水务局,省农垦总局水务局,厅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黑政令〔2011〕9号)、水利部《关于做好水利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办安监〔2010〕73号)和《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建立水利安全生产信息统计报送制度的通知》(黑水发〔2010〕197号)要求,结合全省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意义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和加强水利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送工作既是为领导和相关部门提供实施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也是水利行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信息来源,更是预防和避免发生水利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各种险情的有效机制。
[发布日期] 2013-03-14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安全;生产;报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