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摘要] 黑建人[2015]18号 关于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住建局(建委),省农垦、森工总局住建局,省直管县(市)住建局,各培训机构: 按照住建部《关于贯彻实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实施意见》(建人〔2012〕19号)和《关于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建人专函〔2013〕36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落实“考培分离、统一考试”有关要求,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岗位 考试岗位:建筑工程领域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专业岗位。
[发布日期] 2015-11-06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考试;培训;机构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