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开展黑龙江穆棱河省级湿地公园试点工作的函
[摘要] 虎林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建立黑龙江穆棱河湿地公园的函》(虎政函〔2012〕71号)收悉,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4〕50号)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湿地公园发展建设工作的通知》(林护发〔2005〕118号)要求,结合你市湿地公园建设管理情况以及专家组实地考察评估意见,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开展黑龙江穆棱河省级湿地公园试点工作。
[发布日期] 2013-10-28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林业科学
[关键词] 湿地;公园;保护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