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市县实施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
[摘要] 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市县实施行政事业资产 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 各行署、市、县财政局: 按照财政部《关于正式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2009〕39号)和《关于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办〔2009〕4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省财政厅决定在全省各市县正式实施“黑龙江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
[发布日期] 2010-06-18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资产;事业单位;行政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