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贫困县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人员生活补助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摘要] 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贫困片区县卫生计生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贫困县农村教育卫生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办发〔2016〕47号),落实在脱贫攻坚期间为全省15个贫困县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人员发放生活补助政策,特制定《吉林省贫困县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人员生活补助发放管理暂行办法》,请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16-10-26 [发布机构] 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基础医学
[关键词] 贫困县;乡镇医院;在编人员;生活补助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