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40号 为加强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保证粮油仓储能力满足粮食宏观调控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需要,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 2016-07-20 [发布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粮油;仓储;设施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