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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京政办发[2015]2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先照后证”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构建市场监管新格局的重要举措。
[发布日期] 2015-05-22
[发布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审批;监管;许可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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