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城区2016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审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摘要]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根据中央、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16〕3号)文件精神,按照北京市教委关于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指导要求,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公开透明,依法保障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东城区接受义务教育,对申请在东城区就读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证明证件材料进行联合审核,特制定本细则。
[发布日期] 2016-04-30 [发布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审核;东城区;证明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