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首页
专题聚焦
态势分析
更多服务
关于我们
已收录
268921
条政策
搜索
众筹
政策管理
创新补偿
创新驱动
其他热词 >
政策提纲
暂无提纲
同来源的其他政策
关于发布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极端不利气...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
社区养老服务驿站打造“一刻钟服务圈”
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空气重污染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摘要]
京政发〔2016〕54号 为应对空气重污染、保护公众健康,市政府决定,当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发布空气重污染红色、橙色预警时,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发布日期] 2016-11-21
[发布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车辆;交通管理;本市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
172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