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治理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摘要] 密政发〔2013〕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各县属机构: 《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治理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的工作意见》已经县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日期] 2013-06-17 [发布机构]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