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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水环境乡镇跨界断面补偿办法(试行)的通知
[摘要]
延政办发〔2016〕3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各市属垂直部门: 经第33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同意,现将《北京市延庆区水环境乡镇跨界断面补偿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发布日期] 2016-09-24
[发布机构]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补偿金;断面;毫克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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