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以奖代补工作的通知
[摘要] 京民福发〔2011〕204号 各区县民政局,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8〕11号)精神,进一步推动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规范》(DB11/T 148-2008)等8项地方标准的有效实施,调动养老服务机构参与服务质量星级评定的积极性,提高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加快北京建设世界城市及构建和谐社会的步伐,决定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工作并对获得服务质量星级资质的机构给予奖励。
[发布日期] 2011-05-26 [发布机构] 北京市民政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养老;星级;服务质量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