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本市推行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公告
[摘要] 原标题: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本市推行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精神,现就我市推行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6年1月1日起,本市新设立的事业单位法人将核发赋有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发布日期] 2016-01-20 [发布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法人;事业单位;管理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