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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前后预约诊疗等工作过渡措施政策问答
[摘要] 一、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政策发布和实施前后,对于价格发生变化的涉及预约诊疗的服务项目,有什么执行要求吗? 答:为保障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工作平稳顺利实施,规范诊疗行为,保障服务秩序,我们要求,医疗机构应当保障预约服务项目平稳过渡,在医改实施前后,应保障正常开展相关预约和诊疗工作。
[发布日期] 2017-03-27 [发布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政策解读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预约;诊疗;改革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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