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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打击炒地炒房投机行为 产业项目严禁擅自改居住
[摘要]
市规划国土委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地税局、市工商局4月19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项目管理的通知》(以下称《通知》),严禁擅自改变项目规划用途作为居住使用,未经批准不得转让和分割销售。
[发布日期] 2017-04-19
[发布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政策解读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产业;项目;通知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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