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北京市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
[摘要]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本市领导干部队伍管理,促进本市领导干部廉政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发布日期] 2016-06-03 [发布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配偶;经商;干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