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70515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暂无提纲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对部分载货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
[摘要] 京交发〔2017〕17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有关要求,为改善首都空气环境质量,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经市政府同意,自2017年9月21日起,在六环路(含)内设立载货汽车低排放区,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的部分载货汽车采取如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本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货汽车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每天6时至23时,五环路(不含)以内道路禁止载货汽车通行,五环路主路禁止核定载质量8吨(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发布日期] 2017-08-21 [发布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载货;六环路;汽车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168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