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标准和义务兵优待金标准的通知
[摘要] 京民优发〔2016〕515号 各区民政局、财政局: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民发〔2016〕174号,以下简称《通知》)和我市有关调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和义务兵优待金标准的有关规定,决定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标准和义务兵优待金标准。
[发布日期] 2017-01-04 [发布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因公;因战;补助金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