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2017年调整工伤人员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通知
[摘要] 京人社工发[2017]第154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相关单位: 为保障工伤人员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对工伤人员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进行调整。
[发布日期] 2017-07-13 [发布机构]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伤残;工伤;人员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