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社会工作参与精准救助的实施意见
[摘要] 京民社工发〔2017〕23号 各区民政局、财政局,局机关各处室,各二级、直属单位: 为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民发〔2014〕196号)和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民发〔2015〕88号),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十三五”时期实施精准救助的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16〕52号)等文件精神,全面贯彻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作用,为社会救助家庭、流浪乞讨人员、农村留守人员和有需要的困难老年人等群体提供社会工作服务,现就社会工作参与精准救助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 2017-02-02 [发布机构] 北京市民政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社会工作;服务;救助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