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地区2013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摘要] 京人社专技发〔2012〕328号 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卫生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处,各人民团体人事(干部)部门,市卫生局直属各单位,其他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110号)文件精神,现将北京地区2013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和专业设置 (一)凡符合《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3〕1号)规定的报名条件(见附件1)的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2)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
[发布日期] 2012-12-26 [发布机构]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专业;考试;资格考试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