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首页
专题聚焦
态势分析
更多服务
关于我们
已收录
270572
条政策
搜索
众筹
政策管理
创新补偿
创新驱动
其他热词 >
政策提纲
暂无提纲
同来源的其他政策
保障不听“招呼”的法官检察官不被随意处...
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非行政...
国办电子政务办负责人解读《政务信息系统...
守信联合激励 失信联合惩戒 40个中央...
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修订后的《农药...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办...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指定企业印制发票”和“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行政许可程序规定的公告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修订了“指定企业印制发票”和“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行政许可程序规定,现予以公布。
[发布日期] 2011-11-23
[发布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行政许可;发票;地方税务局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
109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