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首页
专题聚焦
态势分析
更多服务
关于我们
已收录
268921
条政策
搜索
众筹
政策管理
创新补偿
创新驱动
其他热词 >
政策提纲
暂无提纲
同来源的其他政策
北京市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
劳动节放假通知
北京市医院管理局关于印发推进市属医院落...
北京市文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剧院运营服...
《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
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政...
市国资委出台《关于市属国企履行社会责任...
关于2016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摘要]
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教委制定的《2016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细则》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日期] 2016-04-30
[发布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适龄儿童;朝阳区;证明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
109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