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等住房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摘要] 京建法[2015]8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局,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本市保障性住房(包括自住型商品住房,下同)项目物业服务水平,建设和谐居住社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项目物业服务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指范围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下同)、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自住型商品住房等。
[发布日期] 2015-07-02 [发布机构]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物业;服务;住房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