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村集体所有荒山荒滩租赁条例
[摘要] (1994年9月9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0年12月23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出租与承租 第三章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 租赁合同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荒山、荒滩开发利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保护荒山、荒滩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发布日期] 2011-07-12 [发布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租赁;荒山;承租方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