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环境监察工作考核的通知
[摘要] 川环办函〔2015〕5号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 为扎实开展环境监察年度考核工作,提高考核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环境监察工作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川环办发〔2014〕147号)有关规定,对照2014年度环境监察重点工作安排,现将2014年度环境监察工作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采取市(州)自测评分与省环境保护厅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布日期] 2015-01-16 [发布机构]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环境保护;监察;考核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