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自然保护区基础信息调查工作的通知
[摘要] 四川省环保厅 四川省林业厅 四川省水利厅 关于开展全省自然保护区基础信息调查工作的通知 川环发〔2012〕89号 各市(州)环保局、林业局(林业和园林局)、水务局、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63号)和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的通知》(川办发〔2012〕4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掌握自然保护区现状,提升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水平,环境保护厅、林业厅、水利厅决定,联合开展全省自然保护区基础信息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全省已登记上报的所有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名称和行业隶属关系见附件1,行业隶属关系不清的,提交最新的批建文件)。
[发布日期] 2013-01-10 [发布机构]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自然保护区;基础信息调查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