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摘要]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发〔2013〕74号)和《关于当前环境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环办〔2013〕86号)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13〕64号)精神,切实做好我省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2013年度省级环保厅(局)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3〕745号)和省政府2013年省级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的重要性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时期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积极规范地做好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满足社会公众对环境保护事务的知情权,保障社会公众的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
[发布日期] 2013-10-21 [发布机构]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环境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