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四川省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执法工作联络员会议的通知
[摘要]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川环办函﹝2010﹞83号 关于召开四川省加强消耗臭氧层 物质淘汰执法工作联络员会议的通知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省环境保护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我省履行保护臭氧层国际公约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发[2009]64号)和《关于开展四川省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监督和执法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发[2009]180号)的要求,定于近期召开四川省加强ODS淘汰执法工作联络员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0年6月29日(星期二)下午,6月29日上午报到,地点:成都市蓉城饭店(地址:陕西街130号附2,电话:028-86110732)六号会议室 二、会议内容 1、通报全省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执法工作进展情况 2、学习《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 3、讨论与提问 三、参会人员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负责ODS淘汰执法工作的人员1-2名 四、会务联系 联系人:王倩 解令谦 电话:(028)85226007 13683442305 传真:(028)85226007 电子邮箱wjzx2005@yahoo.com.cn 五、其他 会议承办方四川省环境保护对外经济合作服务中心将承担相关会务及食宿费用。
[发布日期] 2010-06-22 [发布机构]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联络员;臭氧层;四川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