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护士(助产士)岗位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摘要]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部属、省属驻穗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委直属有关单位: 为加强护士队伍的科学管理,建立和完善优先临床的激励机制,推进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从根本上调动护士积极性,促进护士队伍稳定和发展,促进优质护理服务可持续发展,根据《卫生部关于实施医院护士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卫医政发〔2012〕30号),为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我委组织对《广东省医院护士岗位管理实施方案(试行)》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护士(助产士)岗位管理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发布日期] 2013-10-28 [发布机构]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护理;护士;岗位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