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开发区医院等52个单位规范化性病实验室验收合格的通知
[摘要] 粤卫办函〔2015〕42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委(局): 根据《广东省性病实验室管理工作规范(2012年版)》(粤卫〔2012〕146号),经评估验收,广州开发区医院等52个单位符合规范化性病实验室要求,其中广州开发区医院等18个单位的性病实验室达到“广东省二级性病实验室”要求,广州市番禺区中医院等34个单位的性病实验室达到“广东省一级性病实验室”要求(见附件)。
[发布日期] 2015-01-26 [发布机构]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性病;实验室;广东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