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2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
[摘要] 粤卫办〔2012〕26号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职业病防治院、省卫生监督所: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监督和医疗执法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依据《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2〕30号)要求,我厅组织制定了2012年全省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
[发布日期] 2012-05-11 [发布机构]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卫生;监督;职业病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