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深化优质护理服务暨评价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摘要] 粤卫办函〔2014〕562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部属、省属驻穗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委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优质护理服务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4〕522号)及《关于印发广东省医院临床护理服务质量评价指南的通知》(粤卫办〔2014〕5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医院临床护理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2014版)的通知》(粤卫函〔2014〕438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医院急诊护理等19个专科护理领域患者安全质量目标(2014版)的通知》(粤卫办〔2014〕18号)的要求,推进优质护理服务持续、深入开展,确保护理工作按照精细化管理、人性化服务和国际化专业标准的方向发展,经研究,我委决定举办深化优质护理服务暨评价工作培训班。
[发布日期] 2014-12-15 [发布机构]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护理;医院;卫生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