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解除暂停销售气血和胶囊的公示
[摘要]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解除暂停销售气血和胶囊的公示 苏药广公〔2008〕第016号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局令第27号)等有关规定,陕西摩美得制药有限公司对本企业违法发布气血和胶囊药品广告等问题,于2008年5月25日分别在《新华日报》、《无锡城市资讯》、《连云港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连云港电视台公共频道》上发布了更正启事,并于2008年4月29日起停止该药品在江苏境内的销售和违法广告的发布。
[发布日期] 2008-08-18 [发布机构]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学、药理学、毒理学(综合)
[关键词] 药品;广告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