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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有关事宜通告的通知
[摘要] 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化妆品 注册备案管理有关事宜通告的通知 苏食药监保化〔2014〕11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通告》(总局2013年第10号,以下简称《通告》)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贯彻总局《通告》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宣称美白化妆品的管理事宜     《通告》已将宣称美白增白化妆品纳入特殊用途化妆品中的祛斑类化妆品进行管理。
[发布日期] 2014-01-27 [发布机构]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学、药理学、毒理学(综合)
[关键词] 化妆品;通告;备案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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