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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地震灾区中小学开展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的通知
[摘要] 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以来,全国各个系统的心理治疗和心理健康工作者深入灾区对陆续复课的中小学生及时进行心理援助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目前,对灾区中小学生的心理干预已经度过了应急期,大部分心理援助志愿者也开始陆续撤出灾区,灾区中小学9月将如期开学,地震灾区中小学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将纳入正常的教育教学环节,科学、有序、持续地进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08-07-22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心理学(综合)
[关键词] 心理健康;辅导;灾区;心理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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