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
[摘要] 教学厅[201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统称高校)学生(含研究生)转学工作,维护高等教育公平公正和学生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规范转学制度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以条件明确、手续完备、程序正当、权责清晰为原则,在符合高校招生录取政策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学生转学制度,确保转学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发布日期] 2015-05-27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转学;学校;转入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