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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及《中药材GA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摘要] 药监安函[2003]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做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简称中药材GAP)的实施工作,我局组织起草了《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检查评定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2),现将其印发给你们,请你局组织辖区内有关中药材生产企业进行讨论研究,提出具体条款的修改意见及修改的理由,并请于2003年4月20日前将书面修改意见反馈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管司。联系人:刘爽联系电话:010-6831
[发布日期] 2007-10-23 [发布机构]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中药材;认证;是否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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