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2013年修订)》解读
[摘要] 一、起草背景2012年1月20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要求“自2012年开始,新开办的零售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到“十二五”末,所有零售药店法人或主要管理者必须具备执业药师资格,所有零售药店和医院药房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逾期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售药资格”。2013年6月1日起施行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卫生部令第90号) 对“药品零售的质量管理”做了明确规定。为适应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处起草了《广东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2013年修订)》。二、起草过程2012年我处将《广东省开
[发布日期] 2014-04-29 [发布机构]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政策解读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药品;零售;药师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