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实施《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关单位: 《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程序》(以下简称《程序》)将于2006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做好《程序》的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初审和生产企业卫生条件审核 (一)
[发布日期] 2007-10-22 [发布机构]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行政许可;卫生;卫生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