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岭市石塘镇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的复函
[摘要] 台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要求部分调整温岭市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的请示》(台政〔2010〕78号)悉,经专家论证和研究,并请示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为支持当地省级以上重点项目建设,原则同意温岭市石塘镇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作适当调整,具体意见为:将以横屿最西端、横屿向西南延伸1080米处、渔港二期南防波堤西端、渔港二期西防波堤南端、渔港二期西防波堤北端、仙人桥为节点,与陆域岸线所围成的8.98平方公里海域,由一类环境功能区调整为四类环境功能区。
[发布日期] 2011-07-04 [发布机构]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防波堤;渔港;温岭市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