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环保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先进技术的通知
[摘要] 各市、县(市、区)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推荐先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先进技术的通知》(环办科技函〔2016〕37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先进技术推荐和申报工作,并于2016年4月10日前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申报表和技术报告(胶装成册、一式四份)文本材料及申报材料电子件报送厅科技与合作处,逾期不予受理。
[发布日期] 2016-03-09 [发布机构]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污染;大气污染;有机物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