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华信医院新增MRI的批复
[摘要] 北京华信医院: 你院《关于配置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的请示》(华信院字〔2015〕第2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院新增医用磁共振成像设备(MRI)一台 依据《北京市<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1-2015年北京市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以及专家评审会的评审意见,经研究,我委同意你院新增MRI一台。
[发布日期] 2016-01-11 [发布机构]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医用;设备;批复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