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单位庭院绿化美化工作实现庭院黄土不露天的紧急通告
[摘要]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园林局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京政管字[1999]039号 关于加强单位庭院绿化美化工作 实现庭院黄土不露天的紧急通告 城、近郊区人民政府: 为了落实市政府关于治理大气污染的二十八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单位庭院内外绿化美化工作,消灭裸露土地,减少地面扬尘,实现庭院黄土不露天,请各区人民政府紧急督促各街道办事处及区属园林绿化部门,积极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求辖区内的所有单位按照“门前三包”及花园式单位的标准进行整治,在本单位住地庭院及周围零散空地,凡能绿化的地方都种上树木、花草,要实现普遍绿化,在绿地内,特别是围墙四周、道路旁要有大树遮荫,庭院范围内凡能种草的地方要求绿草铺地,不能种草的地方要进行铺装,不留裸露土地,达到“黄土不露天”。
[发布日期] 2008-03-26 [发布机构]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庭院;绿化;单位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