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的意见
[摘要]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市属机构: 近年来,国外频繁发生口蹄疫、疯牛病等动物疫病,国内也发生了危害畜牧业发展、危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动物疫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国发[2001]14号)精神,为加强本市动物防疫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制 动物防疫工作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市、区县政府的具体职责是:组织制定重大动物疫病防
[发布日期] 2004-02-09 [发布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动物;防疫;疫病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