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京市重点小城镇监测调查和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摘要] 远郊各区县政府: 为加强对全市重点小城镇的管理,促进重点小城镇健康可持续发展,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共同建立对重点小城镇建设和发展监测调查和评价制度,并制定了《北京市重点小城镇监测调查和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加强对本区县重点小城镇的监测和评价,发挥优势、弥补不足,促进发展,使重点小城镇切实发挥出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城镇化建设与发展。 二○一一年九月六日
[发布日期] 2011-09-06 [发布机构]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小城镇;重点;监测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