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民俗旅游村绿化美化活动的通知
[摘要] 郊区各区县人民政府: 为更好地绿化美化民俗旅游村的环境,创造自然优美的民俗旅游接待条件,市农委、市旅游局决定在郊区民俗旅游村开展以植花种草为主要内容的环境绿化美化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通过开展民俗旅游村绿化美化的活动,改善民俗旅游村的自然生态条件,进一步突出郊区民俗旅游特色,为游客创造优美、自然淳朴、和谐的乡村旅游环境。 二、范围与内容 此次活动主要在现有市级民俗旅游村范围内开展。主要内容是根据民俗旅游村的实际情况,有计划的栽植树木、花草以及具有经济和观赏价值的植物。 三、组织与落实
[发布日期] 2005-09-21 [发布机构]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民俗旅游;区县;绿化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