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市与区县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
[摘要]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市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调动区县政府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的积极性,市政府决定对本市现行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进行完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市与区县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是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 本市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经过五年的运转,初步形成了良性的财政运行机制,调动了市区两级政府发展经济、组织收入的积极性,促进了首都经济社会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随着首都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和各项改革的深化,本市财政管理体制运行面临新的形势。
[发布日期] 2005-08-26 [发布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区县;补助;财政管理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