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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归脾颗粒等7个品种转为乙类非处方药并修订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的通知
[摘要] 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为保障公众用药的可及性,指导公众合理用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根据监测评价结果,对归脾颗粒等7个品种由甲类非处方药转为乙类非处方药,并对上述7个品种的非处方药范本进行修订,印发了相关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1-03 [发布机构]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非处方药;食品药品;总局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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